市场监管总局就《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来源: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日期:2020-10-13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市场监管总局对《国家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认可〔2002〕20号)进行修订,起草了《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,并于2020年11月12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。
一、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(https://www.samr.gov.cn),通过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
二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rkjcsrkc@samr.gov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”。
三、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,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认可检测司(邮政编码:100088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市场监管总局
2020年10月13日